1909年,四川,五名清朝版“辅警”正站成一排合影留念,在镜头中可以看到都是一群青壮年人,就是精神气貌似有点差,衣服上面写着“灌县正堂缉捕”,这个灌县也就是现在江堰市,“正堂”可以理解为县令的贴身护卫。

另外“缉勇”就很好理解了,他们平时的工作就是抓拿犯人,而“勇”在明清时期就是临时工的意思,由农民临时组建的队伍,有事就上,没事就解散,例子;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曾国藩就有一支数量庞大的湘勇,在消灭太平天国之后大部分就解散了。
但是这些“缉勇”是没有正式编制的,所需费用由当地县令自行拨款的,每到任期结束后就会解散,而且当时很多“缉勇”是没有工钱的,平时主要是跟着正式编制的“小吏”下乡收农税,从中赚取一些油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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