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死刑就是一个刑法中绕不开的话题,这除了是最严酷的惩罚办法以外,还是维护法律公平的体现,所以死刑一直延续至今。

死刑虽然在古代一直都是十分残忍的惩罚代表,但是到了现代以后,死刑逐渐人性化,很多死刑的执行越来越人性化,不过有一点却令当代人不理解,那就是在执行死刑后,仅仅只将骨灰转交给家属,而不是直接交还遗体。

那么在死刑中为何要这么做呢?不将遗体直接交给家属有什么忌讳吗?这么做有什么必要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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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不直接归还遗体由来已久

当代的尸体火化最早可以追溯至民国时期,那也是尸体火化的起点,并且也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被广泛推广。

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尸体火化成为了主流,曾经的土葬被慢慢遗忘在历史的长河中,可是当代的尸体火化却引发了另一个争议,那就是为什么今天的死刑都要求将死刑犯人遗体火化后再转交给犯人家属呢?这其中有什么讲究的地方吗?其实为什么要将犯人执行死刑以后立即火化再将骨灰转交给家属是与死刑执行的方式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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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一段时间,执行死刑的主流方式就是枪决,但是枪决对犯人的面部冲击太大,倘若直接归还犯人遗体,那么难免会给犯人的家属造成二次精神伤害,所以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给犯人家属造成精神冲击,于是便选择了直接火化再归还给犯人的家属,这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而出发的一个决策。

除了基于人道主义考量外,还有一个因素不容忽视,那就是死刑后不直接归还犯人遗体的方式早已由来已久。

不直接归还遗体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是防止犯人因为自身犯罪事实而影响到家属,另一方面就是减少对社会的不利影响。这两个方面也是基于对社会长远发展而设定的,虽然犯罪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减少犯罪是法律存在的义务,也是国家发展的义务,所以减少对已有犯罪事实对社会的影响就是减少未来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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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光是中国,很多依旧设立有死刑的国家都采取了不直接归还犯人遗体的措施,这也是将已有的犯罪影响降到了最低,可见这个小小的措施却给犯人家属以及他们的社会负担降到最低,所以这个看似小的举措也是体现法律人道主义方面的重要部分,可谓是影响深刻。

二、火化有利于避免死刑执行的意外因素

虽然现代执行死刑已经不只有枪决一种办法了,还有注射死刑等,但是死刑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有意外,所以在执行完死刑后再进行火化有利于规避死刑执行中的意外,所以这等于也是死刑执行后的一个保障。

从这个角度也能看出,虽然现代死刑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的一面,但是也增强了不少的不确定性,所以为了保障死刑的完整执行,在死刑后再火化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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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曾经还在单一依靠枪决来执行死刑的时候,尽管枪决中可以100%确定死亡,但是难免还是有意外,所以此时将尸体归还给家属,也是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更是对家属造成了心理上的创伤。同时在注射死刑过程中也偶有发生犯人死亡的现象,这样一来也能够理解为什么不选择将犯人遗体直接归还给家属的原因。

为什么在死刑中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呢?其实这与人体构造差异与个体性应急方式有所不同,从这里来看,确实有一部分犯人在枪决或者注射死刑后依旧不能确保完全死亡,因此保留观察就非常有必要了,于是这也就意味着不能将犯人遗体直接归还给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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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期间为了确保犯人完全死亡,执行部门还会进行长达十个小时的观察,倘若犯人依旧不能完全死亡,则立刻采取措施,直至犯人完全死亡为止。

也是在确认犯人死亡后,才将犯人遗体转交给火化执行部门,在这里针对死刑犯人的火化也是不对外公开进行的,这一点也让犯人的家属尽可能地减少了日后的心理负担。

可见现代死刑还是相当讲究人性化,但是因为不能转交遗体,所以通常死刑犯人的家属都很少给犯人办追悼会,这也让死刑犯人在执行死刑后直接转交骨灰给死刑犯人的家属似乎多了一丝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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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死刑有它惩罚的一面也有它人性的一面,所以它至今还被不少国家所保留,成为不少国家中刑法具有震慑性的一面,这对维护社会稳定也是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的。

死刑在当代不少国家中依旧没有废除,并且很多国家在执行死刑后都不会立即将死刑犯人遗体交还给犯人家属。这其中的原因既有人道主义精神的因素也有确保死刑完整进行的因素,所以综合这两个因素可以看出现代死刑不直接归还犯人家属遗体是一个十分正确的做法,也体现了法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