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了!湖北襄阳,在派出所内,一男子急得怒扇儿子一巴掌。这一巴掌扇出了,多少父母憋在心中的气。网友说:娃,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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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枣阳市吴店派出所接到,其辖区内群众徐某的报 警电话,说:年仅14岁的儿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手机,给某平台主播,打赏四万多元,请民 警帮忙追回。
派出所民 警接到报案后,马上展开行动,联系该平台官方客服,详细说明情况,打赏人是未成年人。
民 警一边与客服沟通;另外,也边收集相关上传资料。
经过反复沟通,民 警成功追回,孩子打赏主播的四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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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如此,民 警还给孩子一些试 卷,让他在暑假中好好学习,并嘱咐他说:远离网络,好好学习。
徐某为感谢派出所的民 警,送上锦旗,感叹道:有事,就得找民 警。
@静思读生活
父亲怒扇儿子一巴掌,扇出了父亲恨铁不成钢;扇出了全家的生活费;也扇出了对于未成年,使用电子设备的警惕性;也扇出了全国多少父母心中的怒气。
网友看到此视 频后,纷纷留言支持这位父亲的做法,不出力挣钱,拿父母的血汗钱,打赏主播,欠打!
近年来,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事情,频繁发生,有的把买房款40万打赏花光;有的70天内打赏158万,有的把55万家产打赏完……。国家多个相关部门已下文治理,怎么就屡禁不止呢?
那么,诱使未成年人打赏犯法吗?
根据《民法典》,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第 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icon,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 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另外,据蕞高人法 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明确规定: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蕞高法 院应予支持。
徐某万幸啊,能够成功把钱追回。允许孩子使用手机时,一定要勤换支付密 码,或者不绑定银 行卡,以防万一。
又一次,为父母们敲醒了警钟!蕞好,让孩子远离电子设备,尤其是手机!
除此之外,建议父母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向主播打赏时,马上采取两步骤:
1、及时与主播,或直播平台官方联系,协商退回钱款;
2、如果协商不了,再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想要追回钱时,家长需收集相关证明,或有 效资料,并证明为未成年人自己操作。
朋友,你是否也有过,同样的遭遇?你是怎么处理的?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