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稳中有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5人,同比下降40.31%;不捕322人,同比上升93.98%,不捕率37.14%,同比增加21.76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1436人,同比下降22.84%;共决定起诉1262人,同比下降8.42%;决定不起诉121人,同比上升764%,不起诉率8.75%,同比增加7.7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7.28%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64%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62%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34件,同比下降29.1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6件,占监督数的76.47%,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0件,同比上升20%;已纠正25件,监督采纳率83.33%,同比增加3.33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66.67%。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件,采纳率75%。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4件,同比下降82.54%;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3人,同比上升6.3倍;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16件,同比上升100%。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9件。其中,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案件中,抗诉改变率100%。

三、行政检察履职效果不断强化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同比上升185.7%。其中,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件,已被采纳1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

四、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持续提升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件、诉前磋商函35份,已回复落实整改6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走深走实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人,不捕42人,不捕率为76.36%,同比增加61.1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9.2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2人,不起诉16人,不起诉率42.11%,同比增加31.77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3.36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7人,占审结数的33.33%,同比增加20.9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0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执行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社会调查134人,同比下降16.25%;开展法治巡讲45次。

六、知识产权检察稳步开展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4人,同比下降56.2%。

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为8人和2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71.43%。

七、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司法救助工作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18件,同比下降1.68%。受理刑事赔偿申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0%,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数量同比持平。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9件,同比下降25%,发放救助金81.407万元,同比上升3.8%。

八、扫黑除恶常态化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黑恶犯罪决定起诉15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2年1至6月,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7人。

九、院领导带头办好复杂疑难案件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50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9件,占8.2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21件,占91.71%。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44件,占41.14%;民事、行政检察类6件,占1.71%;公益诉讼检察类76件,占21.7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