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翻建一处房子,至少能用几十年的时间,而随着新一批孩子的长大,很多农民也开始计划为孩子建房,待其结婚用。

不过,近期安徽省向社会发布了一封《意见函》,其中拟明确农房安全责任人(一般为户主)不得擅自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或内外墙等房屋结构。如果该《意见》一致通过,也就预示着自建房翻建将会被统统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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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宅基地之所以会被称为福利,是其让农民有了足够的地方,用来居住和满足农耕需求。也正是由于其特殊性,农民一旦无法自建房屋,那么受影响的农民将会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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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翻建集体叫停,有依据吗?

《民法典》明确表示,农民有权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也就是说,对地上房屋进行翻建,是村集体内部成员的基本权利,不能被随意剥夺。而且,只有当建房行为存在独自扩建、多建等不遵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筑秩序的,其宅基地使用权才可能被收回。而已经存在了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农房,很少存在以上这种问题。

与此同时,自建房安全问题固然重要,但是,在有关自建房安全的最新政策中,表示对自建房的安全性要进行排查,且对于建设高度达到3层或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交由专业施工队伍设计和建设。由此可见,只要农民用于家庭成员居住,且建设层数在2层及以内,农民仍然可以自行建房,并没有仅靠一句“安全”,就将其全面禁止。

总的来说,无论是从农民行使宅基地使用权这一基本权利来看,还是从建房安全性来看,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原则上,农民都可以自行建房,因此农村自建房行为被统统叫停,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或政策支持。不过话说回来,注重自建房安全确实很有必要,但也没必要因噎废食,影响了农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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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将走向何处,实际上政策已经给出了信号。

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家明确表示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规划。从中可以看出,实现农村居民的集约化居住,是宅基地改革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以此来应对农村“空心化”。未来,不少农民很可能会进行通过异地搬迁,搬进统一建好的房子里,之后可能就再也不需要或不能自己建了。

除此以外,近期石家庄也发表政策,要求城区禁止一切自建房行为,农村翻建房屋不得超过三层,且有专业人员指导。这实际上也释放出一个信号,那就是未来农民建房,将很可能告别自己聘请村施工队的情况,改由专业施工人员全权代理。房屋设计自由度以及建造成本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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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拟叫停自建房”,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在乡村振兴法律法规中,国家已经明确表示,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的意见,而文中所说的“拟叫停自建房”政策正在征求意见,农民的意见应该被听到。另一个是即便当地建房管理不太严格,建议农民也要先申请后建设,以绝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