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暂缓8月13日至14日核酸检测工作

今天上午,金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关于8月13日至14日开展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刚刚,金寨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再发通告:暂缓开展8月13日至14日划定区域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工作。详情如下:

鉴于近期高温酷暑,为确保人员安全,经金寨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原定于8月13—14日在全县划定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员核酸检测暂缓开展。前期弹窗人员及重点行业人群按原规定和渠道前往乡镇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或城区3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附:梅山新老城区3处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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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六安五部门联合下发重要通知

近日,市人社局、总工会、企联、工商联联合转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迅速行动,广泛宣传高温天气户外工作时间规定,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执行高温津贴标准,从严从快查处侵害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尽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确保高温作业下劳动者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日预报气温达到40度以上高温天气时,用人单位应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度以上、40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37度以下时,要采取轮班换岗形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通知》强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要督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15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要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工作者给予适当补贴。

六安21路、34路公交线临时调整通告

接施工单位临时通知,长江东路与胜利路交口封闭进行上跨桥合龙施工,预计工期至8月31日。经我司营运部门现场查勘,结合周边道路通行条件,定于2022年8月12日起,对途经该路口的21路公交线作如下临时调整:

自火车站按原线路运行至皖西大道后,经种德寺路—皋城东路—和平路绕行至长淮路恢复原线路往返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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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施工单位临时通知,六安经开区迎宾大道与蓼城路交口东侧因进行积滞点整治工程临时封闭,预计工期至8月31日,经现场查勘,结合周边市民的出行实际需求,定于2022年8月11日12:00开始,途经该路段的34路公交线做如下临时调整:

自永康路公交首末站按原线路运行至迎宾大道后,经寿春中路绕行至九德路恢复原线路往返运营,沿途新增临时停靠站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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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期间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请予谅解,待施工结束后,我司将及时恢复原线路运营。

文章来源:养心金寨、六安公交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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