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科长陈凯侵占罚款问题。2021年12月,陈凯在任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科长期间,在未向分管负责人汇报、未履行相应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某饮品店处以2000元的罚款据为己有。2022年7月,陈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股工作人员袁修岭违规行政处罚问题。2020年,袁修岭在任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股工作人员期间,在办理6起行政处罚案件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做出罚款4.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袁修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仿山镇邓集小学校长朱延安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违规让他人承揽工程问题。2019年8月,朱延安在任菏泽市定陶区仿山镇邓集小学校长期间,学校新校区需要安装一台变压器,工程预算资金为16万元。在没有采用询价等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下,朱延安直接让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定陶分公司承揽了该工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2022年5月,朱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杜堂镇采取不当方式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问题。2022年6月2日,杜堂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中,以规定金额、规定缴纳时间的方式向辖区内企业发放书面捐赠通知,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杜堂镇民生保障办副主任任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杜堂镇民生保障办民政助理员、杜堂镇慈善分会会长杨兴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侵占公款,有的违规向企业、个人罚款,有的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向企业乱摊派。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区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部分单位中层部门负责人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怀私心杂念,严重破坏了全区营商环境。

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维护者、服务者。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既抓好业务工作,又要从严管理干部特别是中层部门负责人,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区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建设富美大市新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