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薪过百万的高管和一家中型企业谈好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后,开始办理入职手续,还签了一大堆合同、相关文件及相关签收记录等,而劳动合同上面只有手写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员工的签名和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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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公司发工资的时候,这位高管的实际工资和当初承诺工资不一样,该高管就去找老板沟通解决问题……

但遗憾的是该公司老板死活不承认当初承诺的薪酬,还表示,“你说我承诺的薪酬,你要拿出证据来……”

这位高管折返寻找劳动合同,发现居然还在公司HR那里。于是,该高管就去找公司HR拿回劳动合同……

当这位高管拿到劳动合同时,发现里面的薪酬和现在实际发的工资是对应的,不存在违法行为。

写到这里,你可能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根据老王了解到的真实情况是:

这位高管的劳动合同在公司HR那里,且是空白合同。当这位高管因为薪酬和公司老板发生争议,老板就指示公司HR按照现在实际发的工资填写到劳动合同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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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把实际违法的行为变为合法,而这位高管的维权行为却变成了胡闹。而且遗憾的是,这位高管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家公司如此操作的目的是:

1、根据高管能力来说事。比如第一个月,高管能力得到老板的认可,老板就按照原来口头约定的薪酬来支付薪酬;如果高管在第一个月的表现令老板不满意,老板就不承认当初的薪酬承诺。反正任何人都没有证据来证明老板当初承诺的薪酬。你可能会质疑,还有公司HR知道!别忘记了,关键时刻,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工作,还是会选择和老板站在一起。

2、当高管去要合同时,公司会避开劳动争议来填写合同内容。比如原来承诺薪酬是8.8万\月,但因高管第一个月的表现不能令老板满意,老板就说当初薪酬是2万,还拿出合同来,合同上也写明两万。为什么企业能拿出合同呢?原因很简单:

1)该高管有合同签收记录。但实际劳动合同在公司HR手中。也会有人说,这样违法。这里是有争议的。你作为高管,办理了签收劳动合同的手续,就应该拿回你的劳动合同!忘记从HR那里拿回来,这就是你的问题,和公司或公司HR没有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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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劳动纠纷补充空白劳动合同。比如原来月薪8.8万,因为有争议,上面就写成月薪2万。这个时候,哪怕你有无敌的口才都无法为自己辩驳。因为你都签过字了,只是你忘记把劳动合同拿走,是你的过失。

3)公司也为了避免劳动争议,还可以少给一些高管发工资。实际情况,一些高管为了面子,自己的职业发展,如果金额相差不是太大的话,也忍了。还有就是现在高管跳槽、找工作比基础员工难,为了家庭拥有固定的收入,他们很多时候都忍受了很多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比如7年前,老王和一位高管刘先生聊天,说到伤心处,他直接就哭了。原因是自己快50岁,在公司被老板骂来骂去,又不能像年轻人一样,说跳槽就跳槽。毕竟年龄大了,家庭也需要钱,自己就忍了。刘先生最后表示,在中小企业打工,很多时候感觉没有“尊严”。刘先生说的可能有点严重了,但很多时候,高管比基础员工挨骂的次数要高很多倍。

3、即使真的出现劳动争议,老板们也会把责任推给公司HR,会说HR工作不到位导致高管薪酬和实际出入。这样,老板顺理成章把公司HR换掉,同时,让高管感觉遇到“明主”一样。根据老王的了解,玩这样把戏的公司不在少数。

对于高管或职场人来说,该如何做呢?老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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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入职的时候,你所有签过的任何入职收入,都要拍照留证据。当你有了证据后,任何人都不敢坑你。

2、在入职时,所有的签收都必须拿到你的手中,一定要一个个的对照。很多公司都会表示由HR拿去盖章。你要记住,盖章不会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盖章都是耍流氓。值得注意的是,要及时把盖章的劳动合同拿到你的手中。劳动合同不在你手中,你永远被动。

3、薪酬谈判的关键信息要有证据,比如offer。很多公司不发offer,老王建议,你最好让公司发offer,没有offer的招聘都是流氓行为。有了offer,其中就会有约定的薪酬,这样,你就可以避免减少伤害。但有一点要明白,你有了offer,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你的offer就没有法律效力了。这个时候,你必须把offer约定的内容全部写到劳动合同里面。这才是自我保护的手段。

职场不是走秀场,而是斗兽场,比的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能生存下去,且活得久。老王认为,职场应该诚信,不诚信的行为都是可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