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独山县玉水镇温泉村上中安组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黔南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刘华龙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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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因独山县玉水镇温泉村上中安组不服黔南州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以黔南州人民政府为被告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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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刘华龙(中间)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刘华龙认真倾听并记录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对行政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近年来,黔南两级法院不断创新行政审判应诉机制,建立了行政审判联系制度和庭审通告制度,州委依法治州办统筹调度,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州政府负责人主动出庭出声,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黔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了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也有很大提升,负责人主动出庭并出声,在庭审中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促进争议化解。

下一步,黔南法院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并出彩,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聚焦争议、协调各方资源,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上的作用和优势。

来源:黔南中院 |作者:杨秋丽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