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最近,在全国范围内再次掀起讨论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薪酬的舆论高潮,诱因是中金公司一90后员工年薪近100万元被其妻子在网上进行“大义灭亲”的曝光;且该员工的收入算是低的,还达不到该公司的平均薪水,这就让人不禁猜测,中金公司中层以上乃至高管的年薪到底有多高呢?数额如果公布出来的话,真的可能要让民众惊掉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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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可能因为这则曝光的舆论新闻,再次引发了财政部相关人员对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薪酬的关注,迫使财政部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

全文内容共五大部分十四条内容,即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财务基础,促进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维护金融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准确实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财政部门要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等五方面内容,但最重要的内容应是第一大部分,其具体包括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开支;严格落实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企业对下属部门和机构的管理责任;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科学设计薪酬体系,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制等四个方面,因为分配机制是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最重要的机制。

可见《通知》的落脚点还在于金融企业应当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平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对于总部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其年度工资总额要进一步加大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力度。

财政部用心可嘉,事实也是如此,国有金融企业限薪确实已到动真格的时候了。近年来,尽管财政部、金融监管部门就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以及其他方面的财务管理下发过不少文件,比如早在2009年,财政部就曾发过一次“限薪令”,要求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税前收入),这对于当时一般普通员工3000元月薪来说,依然是一个天文数字。这表明这些年金融行业平均工资远高于其他行业,且一直饱受社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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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但如此,国有金融企业门面上拿这么多薪水,实际上一些福利待遇也是全社会其他单位望尘莫及的,这主要是由于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因素导致的,比如没有严格落实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出现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超标准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没有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没有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人为增加金融员工个人收入。由于对国有金融企业员工的收入缺乏有效监督,国有金融企业上下级机构之间、高管与中层以及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造成了严重收入分配不公,加剧了收入分配的矛盾。

很明显,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会带来很大的金融隐患,对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金融经济稳定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容易导致金融腐败,使得金融行业整体社会形象受损。财务管理不严格,给一些金融高管以及相关金融从业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实施个人金融犯罪提供了契机,使得不少金融高管在金融工程发包、金融大件设施采购中暗箱操作、暗地利益输送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绝。近年国有金融企业被查处的各类大案要案,很多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很大的关系。

其次,容易助长国有金融企业的部门利益行为,使得整个社会企业利益受损。追求国有金融企业的高利润,也是间接追求金融高管以及员工个人收入的高回报,这样使得一些国有金融企业高管缺乏政治大局意识,使出台的一些金融政策往往只立足于自身局部利益,不是着眼整个社会利益尤其是实体企业的利益。国有金融企业之所以能维持高薪水,就在于国有金融企业拥有较高的盈利能力,而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盈利是建立在实体企业低盈利基础之上的。之前即有媒体披露银行是最赚钱行业,占据了利润的多半,比如 2021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营业收入突破3万亿,归母净利润合计为11086亿元,归母净利同比平均增长率为11.63%,四大银行平均每日净赚30.37亿元。

这其实是一种金融病态,因为银行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只是一个寄生在实体企业身上的服务行业,银行占据的利润过多,必须会侵蚀实体企业利润,这也是实体企业盈利能力越来越低的重要因素,不少中小微实体企业因为赚不到钱而关门破产,影响中国实体经济整体恢复性增长。而银行赚钱过多,则会在很大程度上使银行丧失社会经济责任感,导致经营指导思想背离,会促使部分银行机构偏离经营正轨,有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

而且,追求高额经营利润,加上监管存在漏洞,少数银行机构将大量信贷资金转向空转套利领域,违规经营突出,银行信贷资金出现严重的泡沫化、虚拟化,资金脱实向虚相当严重,在这种资金流向形势下,银行自然是大把地赚钱,而实体经济则日渐式微,整体经济效益不断下滑。尤其, 一是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上就不会尽心尽力,总存在三心二意倾向,对经济效益不理想的实体企业敬而远之,缺乏支持兴趣;或干脆退避三舍,与实体企业断交,使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现状无法根本改观,也使实体企业经营难以做大做强,效益难以提振。显然,目前这种社会利润分配格局需要打破。

再次,使金融企业缺乏长远战略目标,一些高管短期利益行为严重。因为国有金融企业如果过分注重自身的财务收益,就有可能在经营上打起歪主意,无法树立长远可持续发展理念,一切都为了完成任期内的业绩考核,为了不让自己薪酬受到影响,在经营上出现财务不规范甚至违规都成了司空见惯之事,这使得一些基层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理念异化、忘记了经营初心,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实体企业利益之上,也因此使整个金融业的社会形象受损。

最后,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扼杀了整个国有金融企业的生机活力,更诱发了广大普通员工的不断情绪,对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发展不利。目前的情况是国有金融企业的收入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公平问题,高管收入越来越高,普通员工收入越来越低,相互之间的极差也是越来越大,原来有关部门规定高管薪酬只能为普通员工收入的3倍,但现实情况可以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一个一线普通员工的收入可能不到国有金融企业高管的十分之一甚至是二十分之一,不足中层的十分之一等,都似乎成了常态。大量国有金融企业普通员工的收入只是被平均,表面上看起来很高,但实际上远远达不到这个收入水平,其平均数据都被金融高管和金融中层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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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基层员工对收入分配越来越不满,一些员工为发泄不满情绪,除了消极怠工、服务态度差之外,还有可能萌生“捞钱”的各种违法犯罪动机,近年国有金融企业出现的“理财飞单”、“存款失踪”、“信贷索贿”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案件等,很多与员工收入过低存在高度相关关系。

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影响是,由于高管、中层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异过分悬殊,容易造成不良的职业导向,使得一些员工不是将精力一门心思地用在钻研业务上和积极拓展工作上,而是想方设法讨好上司,拼命往上爬,甚至不惜违背人性道德都想要当官升职。而且,一些国有金融高管也看到了普通员工的这种心思,于是不断有金融高管开始权力寻租,除了在信贷、财务等方面滋生腐败之外,也在用人上出现了腐败,卖官卖官现象不少,严重恶化了国有金融企业的政治生态,把好端端的国有金融企业变成了“官场”,使得衙门习气、官僚作风也日渐浓厚,这对国有金融企业健康肌体带来了严重的腐蚀。

由此,财政部再次发文要求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对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进行限薪相当重要,但对国有金融企业上下级之间、高管与中层和普通员工之间、机关管理岗位与一线经营岗位之间、不同岗位之间的收入分配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使其差距一定要缩小,并将其分配收入比例确定在一个合理区间;而且,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或机制不能只凭上面一纸文件就了事,坚决消除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由上级管理部门少数人闭门造车说了算的行为;一定要走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的社会听证程度,提高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的社会透明度,让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使国有金融企业的收入分配与整个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相适应,彻底遏制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过高、收入分配过分悬殊现象的再发生,为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的收入分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