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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秀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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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春节前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杨秀涧利用担任原县级铜仁市公安局局长、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局长、贵州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副部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日常执法查处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人民币240万元。2010年至2013年期间,杨秀涧滥用职权,违规为特定关系人提供帮助,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杨秀涧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秀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秀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被告人家属、社会各界群众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