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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的通告

为减少城市空气污染,倡导文明祭祀新风,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2年中元节广安主城区文明祭祀禁燃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元节期间(8月10日-8月13日),严禁在广安区(含协兴片区、官盛片区)、广安经开区(含枣山片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公园、广场、隧道、桥梁、绿地、河道沿岸、铁路两侧及其它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二、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电子香烛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文明祭祀,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不外出聚集,不焚烧祭祀品。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三、节日期间,公安、城管(综合执法)、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进行全面巡查,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煽动闹事、威胁、阻碍、殴打管理执法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公安局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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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广安市人民政府网

编 辑 | 田鋆炜

校 审 | 何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