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整体老年化的加剧,健康长寿成为众多老年人追求的目标,为了迎合老年人的心理,在保健品市场上,宣扬以治疗为目的的保健品大行其道。这也成为了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近日,青岛市一家健康管理公司就因为宣传保健品有疾病防治功能,被相关管理部门罚款20万元。

青岛市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2022年5月18日,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市南区徐州路54号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经营场所内面向老年人开展保健品讲课活动。执法部门在现场查获正在播放其所售保健品PPT文件的手提电脑一台,并发现当事人在讲课宣传其所售保健品颐奥牌辅酶Q10口服液具有疾病防治功能,涉嫌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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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第三条第(二)项第1目的裁量标准,责令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其罚款200000元。

爱企查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54号,法定代表人为付昕昕。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此外,青岛华龄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具有5处分支机构。

依据其股权穿透图可以了解到,公司股东共有三人,分别为刘秀云,付昕昕,王娜。刘秀云为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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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青岛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谨防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凡是声称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保健食品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以销售为目的知识讲座和专家报告等活动,请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