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七一路小学2022年招生面审通知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招生程序及步骤,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了使招生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一、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或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还须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一份,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政府招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一份,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3)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一份,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一份、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五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5.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7.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8.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六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5.购房合同

6.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7.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8.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七类: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八类: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6.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九类: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

5.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十类: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交全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

6.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十一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或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5.市指挥中心拆迁户证明

6.《安置房确认表》

7.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受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

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二、防疫要求

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应面审时间节点到校面审。

1.只允许一名监护人进入校园面审。

2.进入校园必须持有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3.家长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经工作人员查验、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4.自觉排队,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面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6.面审地点:七一路小学教学楼一楼

特别提示:面审的具体时间,将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留的手机号上,请各位家长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到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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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

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及步骤,学校将于8月10日—8月18日对市教育局推送的名单分批进行短信通知,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了使招生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一)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面审时须提供: 《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 (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 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须持有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还须按本人具体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第五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须出具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学校审核。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学校审核。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理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以上各类同时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六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拆迁户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安置房确认表、物业收款收据、《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区的无房证明。

第七类: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表,《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二)防疫要求

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应面审时间节点到校面审。

1.只允许一名监护人进入校园面审。

2.进入校园必须持有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3.要求家长全程佩戴口罩并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经工作人员查验、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4.自觉排队,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忻州市和平小学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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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405人。

二、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及步骤

2022年新生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就学。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比对审核,按照招生入学条件分类、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

3.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生源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以短信形式将招生结果通知家长。

4.8月22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

(二)8月1日—4日,网上信息采集。(从8月1日8:00开始,8月4日18:00截止,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8月5日—7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四)8月10日—18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和系统发送的面审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处面审。

(六)8月18日—21日,相关部门核查资料。

(七)8月22日,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面审条件及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系统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面审复审。

面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8)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7)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说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父母外出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并到学校审核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专家、技术人员。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

(6)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说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

(6)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说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的原件及影印件(每张影印件家长均签字)

(6)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说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父母《军官证》(或部队、公安部门有关的烈士、英模、伤残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7)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提交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7)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3、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8)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五)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网签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开发商的交房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8)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的原件。

(9)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10)《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11)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2)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开发商的交房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8)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的原件

(9)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10)《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11)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2)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至少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房屋租金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安置房确认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祖宅的土地证(宅基地证、地契)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6)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的证明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2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4)个人购房交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5)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

(6)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六)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拆迁户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户口簿、安置房确认表、物业收款收据、《出生证明》、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区的无房证明。

1.《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3.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可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代替无房证明。

4.住房类型变更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31日。

六、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

(具体范围图见附件)

七、面审地点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公园街),行知楼一层。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

13994182727(王老师)

19834884353(张老师)

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13613503688

3.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350-2022851

4.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书记办公室。

5.校园网站:

https://xzsczxxxxq.30dao.cn/

九、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安排和学校新的招生信息,学校都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查看。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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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入校安全防疫须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请各位家长在到校面审期间,主动按照以下流程做好防控措施:

1.全程佩戴口罩;

2.出示面审通知短信;

3.配合扫场所码和查验行程码;

4.具备五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5.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测量及登记;

6.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7.只允许一位监护人进校面审;

8.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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