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吗?

说起子女赡养父母,我们都一致认定,这就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责任和义务。但说到子女各自的伴侣“女婿和儿媳”,他们到底有没有赡养岳父母和公婆的义务呢?

有人会觉得女婿没有,只有做儿媳的才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和责任,毕竟老话说得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做儿子的要赡养父母,身为伴侣的儿媳,也理应跟着一起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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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真要理论起来,其实儿媳和女婿都是没有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责任。因为从法律上来评判,子女对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而儿媳却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也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所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女婿跟岳父母之间,儿媳跟公婆之间,是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换句话来说,也没有表明他们就一定有赡养伴侣父母的规定。他们要做到的无非就是协助伴侣照顾对方父母而已,但这责任是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的。

而很多人非说女婿也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那这责任多半就是一种“道德绑架”,因为这责任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而是我们通过世俗道德而迫使的。

所以,当下有很多做女婿的,深受这种“道德绑架”的伤害,有些还因此婚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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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的章先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章先生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在那个年代,他的父母为了供他读书,拼命打工,省吃俭用,才把章先生推出大山,送去大城市读书和发展。但是很悲催的是,章先生大学毕业,分配公职不久后,他的父母就相继生病去世了。

父母去世后,留下两个读书的弟弟妹妹,需要章先生抚养。而这时候,原本一直谈着好好的女朋友,也说好过几个月就结婚的,结果因为父母的离世,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这让章先生女朋友的父母,很是介意,觉得这样女婿就是个累赘,女儿嫁给他,也是受罪,就一个劲地想要拆散。

可是奈何章先生和女朋友互相都爱得很深,最终他们还是偷偷领证结了婚。但是面对这样的结果,这个岳父母还是对章先生很不看好,压根就没有好脸色对待过。这种关系直到章先生的妻子生了孩子后,才慢慢得以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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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章先生还是得不到岳父母的支持,无论是买房还是买车,都是章先生一个人咬着牙,拼命挣出来的。

10多年前买房子时,章先生就还差5万元首付,而岳父母正好有一笔银行到期的6万元钱,章先生就让妻子去跟岳父母借,借条都写好了,还是以章先生的名义借的。

可最后岳父母却没有同意,妻子借不了,章先生就以为是自己诚意没到位,就拿着一堆好酒好烟去见岳父母,可怜巴巴地说借钱,然后保证什么时候会还,并且还会算利息。结果却遭到岳母冷不丁的讥讽“没能力就不要买太大的房子,也不要买太好的房子,将就着住就行了!

这让章先生十分没脸,表面没有生气,心底却无比辛酸和愤怒。最终,章先生厚着脸皮跟同事借了钱,还是买了新房子。

让人可笑的是,搬新房请客时,由于章先生父母都不在了,这岳父母就成了家中长辈去迎来送往客人,而且面对那些客人,岳父母也毫不羞耻地说“这房子是我们帮着女婿买的,不然他一个农村刚出来的,哪有那么大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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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冷不丁的话,章先生也不知听到多少次了,在他的岳父母眼里,他就是农村人,没父母的,又是没能力的男人。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40岁时,章先生选择下海去做生意。当时,也是遭到岳父母强烈反对,觉得章先生不是做生意的料,还唆使女儿跟章先生闹,而章先生却毅然决然地选择创业做生意。

最终,章先生的选择是对的,辞掉公职后,他开了一间洗衣店,通过过去的人脉,他的店发展很快,才3年就做到了4家分店。这挣的钱也盆满钵满,刚买不久的新房,又匆匆换成了更大的房子。

这时候,岳父母对他的态度,却突然变好,以前总念着自己儿子好,如今却变成女婿好。但章先生心里却还是憋着一股怨气,对岳父母这种好感,也不大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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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岳父母遭遇车祸,岳父不幸走了,岳母则断了腿,落下半身残疾,每天都需要有人伺候。而章先生的妻子,是四姐弟,二妹10岁就被父母送到舅舅家做养女,虽有联系,但已经没有那份至亲之情,自然也不会来伺候亲生母亲。

三妹呢,早早远嫁到大西北,平时都三四年才回一次,这母亲瘫了,她也只打了一万元“赡养费”,说她仁至义尽了。

最小的弟弟就不用说了,父母最疼爱的儿子,却没啥出息,跑到大城市打工,每个月却还要父母给钱生活。而如今父亲走了,母亲瘫了,他也直接把这大梁丢给大姐,最终章先生的妻子无奈地答应,把瘫痪的母亲接到家里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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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章先生的妻子,还在远郊的单位上班,只有周三和周末在家,而章先生开店比较轻松,所以,她就想让章先生帮忙伺候一下母亲。可章先生却觉得自己很委屈,因为过去岳母看衰自己,也不帮自己成家立业,还让自己受窝囊气,所以他一点也不想伺候岳母。就跟妻子说:“你不是有弟弟么,怎么还要我这个姑爷来伺候,还有你让我一个大老爷们照顾,合适么?

妻子:“我弟不是在外面忙着工作么,哪有时间照顾!而且我妈就是你妈,你有啥不好意思的?再说了,公公婆婆早走了,我父亲也走了,这世间就只剩我妈这么一个长辈了,你说你是不是要珍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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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妻子这番话,章先生憋久了的气,就发泄了出来:“我这丈母娘,有跟没有都一样,自打我娶你,你妈就没正眼瞧过我,以前不是到处挖苦我,就是对我爱答不理,根本不把我当家人。要不是我这些年挣了点钱,我敢说她到死都不一定会认同我这个女婿!所以,你说要我伺候她,说真的我做不到。要我做点饭,或端个水,我可以,但要我像你一样,围着她赚,鞍前马后地,那就对不起了!我没这责任,也没这义务!

最后,妻子和章先生因为这事大吵一架:“你不愿意照顾我妈,那我们结婚有什么意义?”岳母躺在床上,也跟着蹿火。

无奈地让章先生,干脆搬到店里面去住,让妻子自己解决。可这么一走,章先生彻底就被岳母贴上了“不孝子”的标签,到处逢人就说,章先生如何无情,还逼着女儿要跟章先生离婚,分财产分房子等等,搅得章先生丢了名声,生活不再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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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回过头来,细看这个案例,你们觉得孰是孰非呢?从一般人的角度来说,肯定会觉得女婿章先生错了,不管怎么样,也要帮着妻子一同伺候岳母,更何况人家已经瘫痪了。

有过这般经历的人,却会觉得章先生是对的,过去老人这么对待自己,而自己何必又要委屈巴巴地孝顺她?这是有因有果,因果报应。

可从法律上来看,女婿没有直接赡养岳母的义务,只有协助妻子去赡养岳母的责任。所以,从一定理论上来评判,章先生是可以拒绝赡养岳母的。如果,有人觉得法律不行,硬要拿道德和亲情来说事,那么章先生赡养岳母,就不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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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对公婆也是一样的,要不要赡养公婆,也是自己说的算。如果公婆对你不好,像章先生一样,那么你也可以选择拒绝赡养。这本质上来说,是没有错的,判断有错的,都是用道德来断定的人。

所以,有时候有些责任,就不是一种责任,而是所谓的世俗道德对我们的一种“绑架”。就像很多原生家庭一样,兄弟姐妹之间,做老大的就该为弟弟妹妹无私付出,什么好东西都要留给弟弟妹妹。而到了赡养父母时,弟弟妹妹就靠边站,叫做老大的出来顶。你不付出,你撑起这个老大的位置,那么你就不孝,就是不懂事。

我们无论是男是女,还是儿媳或女婿,都深受着“道德绑架”。有人宁愿吃亏,有人却情愿背负骂名,但最后都没有什么好结果。吃亏的人,活得卑微,而背负骂名的人,舒坦了自己,却留下一堆臭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