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8 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司长许树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相关编制标准及如何建立合理的动态核增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的倾斜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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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1]

这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十八大以来各地深化医改工作的进展成效。公立医院编制去留之争由来已久,「动态核增机制」给出编制改革的什么信号?未来医院编制会呈现出什么趋势?

编制要增加了?

核增的概念,常用于经济监督活动,指通过核查后的结果增量。在工程审计中,核增意味着建设单位结算超过审计的部分。

以此类推,编制动态核增,可以简单理解为「灵活增加编制人员」。编制的增加或减少,取决于核定的标准线。

根据原卫生部 1978 年《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实行草案》要求[2],人员编制根据各医院的规模和负担任务,分为三类:300 床位以下按 1:3~1:4 计算;300~500 床位的按 1:1.4~1:1.5 计算;500 床位以上按 1:1.6~1:1.7 计算。

但是,核定编制份额同床位扩张有「时差」。2014 年,大同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解决公立医院护士缺编问题提案的答复」中提到,当时医院床位是原先的 1.2 倍,但核定编制数年来未同步增加。倘若按床位分配,缺编人数甚至大于在编人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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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关于解决公立医院护士缺编问题提案的答复[3]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立医院的床位扩张,医护人员需求也直线上升。与之相对的是,出于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规模、减少财政支出的考虑,公立医院的编制管理收缩。这带来了编制与实际用人的缺口的问题:一边是「编外」人员无法入编,一边是难留人的「空编」现象。

以湖南省为例,截至 2020 年底,全省公立医院编内和编外人员比为 1.2:1,最高编外人员超过 50%。另一方面,空编最高的市州达到 46.64%[4]。

面对「无编可用」和「有编不用」的人才缺口问题,在人员满编情况下重新核算增加编制,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根据《新华日报》,2012 年,江苏省镇江就在原定编制核定基础下,按每万名常住人口 2~4 人的标准增核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5]。

近些年的医改,公立医院编制去留一直是讨论焦点。2020 年 1 月,安顺市人民政府在《2020 年底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部实现》中提到,「今后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属性」[6]。

2021 年卫健委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7818 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公立医院编制资源必不可少,公立医院编制非但不能弱化,还需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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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7818 号建议的答复[7]

在保留编制的大方向下,「核增编制」成为解决原有问题的设想。

作为激励的入编

部分地区为激励前线医护,给予他们编制。今年 4 月 6 日,吉林省人社厅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提到了「抗疫入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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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激励医务防疫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8]

「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2020 年 2 月,梅州市在《贯彻落实<�关于激励医务防疫人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提出抗疫入编核增的决定:「若单位已满编,则由机构编制部门予以统筹核增编制或员额,所增加的编制或员额实行单列、动态和实名制管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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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激励医务防疫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9]

另一个趋势是基层增编。湖北、海南、河南、浙江、贵州等地均有基层卫生事业编制增加的动作。除了通过重新核定增加编内人员数量,年龄、学历与职称门槛的条件得到松绑。

2022 年 7 月,宁波卫健委提出,将按照常住人口、每万服务人口 15 名的标准核定卫生服务中心,结合住院床位数适当核增编制,扩增 2000 个基层卫生编制[10]。

2021 年,湖北省在《湖北省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国家简报第 141 期)》表示,将核增 1 万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编制,专项招聘时不设开考比例、放宽报考年龄和学历。同年 9 月,黄冈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务人员,学历最低可以放宽到中专,年龄可以放宽到 45 周岁及以下。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以放款到 50 周岁以下[11~12]。

增加编制,从身份走向状态

就动态增加编制而言,如何划定编制的核定标准,什么样的人员可以入编,按照什么标准增加,目前尚未定论。

2021 年 7 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要求推广三明医改经验[13]。2022 年 7 月 28 日,卫健委在新闻发布会指出,31 省份均制定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实施方案[1]。

三明医改在编制管理上的创新在于「备案制」。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并备案,在编制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定编定岗不定人[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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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三明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15]

这样做的考虑在于缩减机构审批环节。公立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根据需要自主公开招聘,配置各级各类人员,从而达成动态调整。

比如,2021 年 11 月,河北省发布《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的工作方案》,「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充分考虑其从医经历、业绩、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16]

另一个例子是安徽省的「周转池」制度[17-18]。根据《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该制度将建立「周转池」和「自用池」以完成编制人和社会人的流动。但是,编制不再与个人相绑定,编制将呈现流转的特征。三年期满,医生按照绩效和考核轮流进池。「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不计入各地事业编制总量和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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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18]

总结来看,动态核增倾向于保持编内总量不变,具体编制人员按需调整。而对医生来说,编制可能不再是伴随自己的一种永久身份,想要保住编制状态,将需要竞争。

来源:丁香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