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

一、施秉县特尔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案

2022年5月5日,施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施秉县特尔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车间配电柜、聚合炉等较大危险因素设施设备无警示标识等问题。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施秉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以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给予该公司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贵州正海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雷榕高速建设项目六分部A10项目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案

2022年4月19日,榕江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贵州正海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雷榕高速建设项目六分部A10项目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于榕江县应急管理局2022 年3月17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提出的六项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规定,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该项目部作出给予警告,并处贰万玖仟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岑巩县金源冶金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2年4月7日,岑巩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岑巩县金源冶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无证上岗作业。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岑巩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岑巩县金源冶金有限公司处以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9日,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来源:黔东南州应急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