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国桐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手机卡,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高额佣金?当心被骗子利用,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6月底,菏泽郓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合成作战中心、郭屯派出所抓获6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程某、王某、周某某、宋某、周某、郝某和1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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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一个月前郓城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其在一个叫“世纪神州”的App内做刷单,被骗40余万元。接警后,郓城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破工作。

经查,男子被骗部分资金分别流入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银行卡内。程某、王某等7人在明知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涉案资金流水达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王某等7人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