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贩子奉为“理论”的歪理邪说
一、生母换养母,并不妨碍婴儿获得母爱
婴儿刚出生时,大脑尚未发育成熟,没有思维意识,只有条件反射。谁给他喂食,谁就是他的亲娘。所以,从婴儿的角度来说,刚出生就被换给了一个家庭条件比生母家更优越的人家,这其实是给婴儿创造了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更利于婴儿的成长。养母的爱也是母爱,生母换养母,这并不妨碍婴儿获得母爱。
二、母子之情是可以培养的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时间久了,彼此之间自然而然就会产生感情。刚出生的婴儿与生母只有血缘关系,对生母还没有产生感情,这个时候被换掉了,从此与养母一起生活,时间长了就会培养出母子之情来。
三、孩子放在谁家都是养
孩子都是养大的,婴儿只要被养大成人了,谁养大的重要吗?孩子给谁养都是养。
四、养恩重于生恩,离开养母就是忤逆不孝
婴儿在养母家长大成人,吃穿住用都是养母给的,而生母仅仅只是给了他生命,相对而言,养母的恩情更重。所以,孩子长大成人后,首先会记着养母的养育之恩,孩子如果想要回到生母身边,就是忤逆不孝,养母可以据此对孩子进行道德绑架。
“人贩子理论”是支持杜郭熊胡搅蛮缠、死不认罪的理论基础
“养了28年,说不要就不要,就是养个猫狗都有感情了,许敏这样太绝情了。”
这是老杜和杜粉经常用来恶心许敏的一段话。在老杜看来,许敏养了姚策28年,他们之间应该有浓厚的母子之情了,所以,在姚策患有肝癌之后,根本不应该带着姚策去找她这个生母。
按照“人贩子理论”,许敏这么做,就是置28年的母子之情于不顾,就是绝情。
同样,按照“人贩子理论”,老杜认为姚威是她花了28年时间养大的,就算是养只猫或者狗,都应该有感情了,所以,他压根儿就不应该与许敏母子相认,更不应该离开老杜,回到生母许敏的身边。
特别是儿媳妇田静,借着自己是错换案当事人的儿媳妇身份,蹭着错换案的热度,直播带货,赚了那么多的米,应该拿出一部分来孝敬郭家。因为“人贩子理论”认为,养恩远大于生恩,姚威有责任和义务为郭杜夫妻养老,田静是姚威的妻子,所以她赚的米,不给郭杜花,就是大逆不道!
在“人贩子理论”的支持下,老杜甚至以受害者的身份去针对许敏,不管是恶意纠缠还是无理取闹,在她看来都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她认为是许敏抢走了她养育了28年的孩子,夺走了给她老郭家传递香火的人,害得她无颜见郭家祖宗!
同样,有了“人贩子理论”的支持,郭三宽则可以大言不惭地为姚策分配遗产,连九江许敏的房产他都可以越蛆代庖,直接分给熊三石母子。
许敏用姚策换姚威违反了“人贩子理论”,继续追查错换案真相更是与该理论背道而驰
按照“人贩子理论”,许敏在发现姚策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之后,应该看在28年的母子之情上,继续为姚策治病,能不能割肝救他,能不能治好,那全在姚策的造化。
许敏在这个节骨眼上去找姚策的生母,企图用生母的肝来救姚策,她太自私了。最不能容忍的是,在为姚策找生母的过程中,还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并与亲生儿子相认,最后导致两个家庭破裂,养母与养子反目,这严重违反了“人贩子理论”。
如果许敏在发现姚策患有肝癌之后,倾家荡产为姚策治病,发现血型不配也就自认倒霉,不去找他的生母,就算治不好姚策,也只有一个家庭受损失,失去的只有一条生命,姚家还是姚家,熊磊还是姚家媳妇,姚凯还是姚家儿孙;郭家还是郭家,姚威还是郭威,奇奇悦悦还是郭家后人,这该有多好啊!
可许敏偏偏与“人贩子理论”唱反调,这一顿真相查下来,四个家庭都受到了影响,郭家破碎败落,惹一身的官司还不算,名声还臭遍了大江南北,这叫郭杜老两口将来的日子怎么过?
最可恨的是,基于“人贩子理论”,河河大药房都愿意花钱消灾了,封封府、点赞委都委婉地表示“年代久远,证据不足”了,许敏还要揪着“真相”不放,弄得勇太子都被调离大药房了,谁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因此而下不得台呢?
许敏的行为与“人贩子理论”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大药房、封封府、点赞委和老郭家及其铁杆粉丝的利益,所以,许敏才会成为杜粉的WB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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