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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山东省2021年度法治为民十件实事推介发布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处处长杜章推介了“法治为民守初心 调解促和显担当——省司法厅升级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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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调解新需求,积极回应群众新期盼,在前期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基础上,聚焦设置不平衡、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突出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升级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综合利用调解等多种非讼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三项措施落实调解为民

围绕中心大局,统筹谋划推进。坚持把“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融入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心和大局来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省司法厅把升级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作为法治为民五件实事之一,推动列入全省“政法为民36件实事”,作为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并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重点推介。优化制度设计。坚持向基层问计、向群众问策,在全面调研掌握前期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出台“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规划,配套制定《建设规范》和《服务流程》,为各地规范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指引。强化督导落实。坚持以督促干、以促提效,省司法厅组成督导组赴60余个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导,坚持集约化、专业化、便民化、信息化标准推进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示范性调解中心建设经验,营造了典型示范、引领提升的良好氛围。

立足实际需求,精心设计打造。坚持把“一站式”调解中心作为新时代大调解格局的综合平台来定位和打造。明确职能定位。“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多元解纷综合实体平台,整合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等功能于一体。规范场所设置。采用“前台后场”模式科学设置功能分区,前台群众诉求接待大厅设立调解、律师、公证、信访等多个服务窗口,后台设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律师调解室、法官室等功能室,实现功能合理、运转高效。加强多元联动。充分发挥调解中心“指挥部”“分流阀”“联络站”作用,积极邀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深化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强化诉调、警调、访调等联动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调处指挥高效、协同有力、行动及时、化解到位。

聚焦调解为民,高效解纷止争。坚持把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为目标,建成矛盾纠纷“三级调处责任闭环”,实现纠纷就地化解。村级调处责任闭环。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调解员、网格员等,落实日排查周研判制度,发现矛盾纠纷隐患第一时间靠上调处,实现小事不出村。镇级调处责任闭环。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一站式”调解中心,整合司法所、信访、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分类调处化解,实现绝大部分矛盾纠纷不出镇。县级调处责任闭环。依托县(市、区)“一站式”调解中心,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受理分流、协同联络、统一调度,实现“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调处”,确保各类矛盾纠纷不上交。

2021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59万件

建成率更高。截至2021年底,全省136个县(市、区)均建立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704个乡镇(街道)建成矛盾纠纷调解中心,6.1万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换届,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联动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

标准化更高。全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部实现“1+1+1”设置模式,设立各类功能室926个、法官工作室55个、信访窗口80个,共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294名,兼职人民调解员3056名,入驻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97个。

作用发挥更好。各级矛盾调解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基层群众解纷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021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59万件,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群众满意度更高。坚持把为群众提供更优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在为群众倾情调解的过程中,法治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调解的首选度、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