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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高效办结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自今年5月1日施行以来,该院办结的首起知识产权案件。

今年6月,某微信公众号使用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的文章,原告以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侵害为由,将该公众号所属的某文化传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文化传媒公司立即删除涉案侵权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该院知识产权法庭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详细审阅案件证据材料,及时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考虑到被告在外地不便参与诉讼,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远程调解。通过调解,某文化传媒公司认识到自身的侵权行为,同意删除涉案文章,且愿意赔偿原告损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资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