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红杰 刘在先)6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辉到三屯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酒红杰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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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院长听取了三屯法庭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三屯法庭创建枫桥式法庭的思路、做法及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查看相应的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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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院长提出:要通过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在司法诉讼、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他强调: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要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主动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要坚持多元解纷,方便群众诉讼,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源头解决。要及时总结诉源治理工作经验,强化建章立制,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形成诉求渠道通畅、调解体系健全、化解纠纷有力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三是提升能力作风,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勇于担当,依法秉公化解矛盾纠纷,以此磨炼作风、提升本领,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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