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

——习近平在行动,我们也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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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5日是第32次全国助残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平等参与共享美好生活。

习近平2014年3月20日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贺信中写道,“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还记得19年的5月16日上午,习近平面带和蔼的笑容,弯下腰伸出双手与杜诚诚握手,一句“谢谢你”,饱含温情与鼓励。对于残疾女孩儿杜诚诚来说,这简单的三个字,却令她终身难忘。

为弘扬中华民族助残扶残的传统美德,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各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第三十二个助残日活动。党员们积极向残疾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并对残疾人工作的开展表示感谢,向残障朋友们宣传了相关助残政策。各位党员与残疾人集体围坐在一起畅所欲言,话邻里真情,忆峥嵘岁月。

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偏僻的地区。多年来,在党的带领和努力下,我国各地在保障残疾人权利和建立无障碍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造成残疾人边缘化的环境、社会和法律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依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提出后,各地党委也开展了更多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为了能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尊严,除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救助保障制度外,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对残疾人多一些平等、少一些歧视,让每个生命都得到同样的尊重!

用微笑面对他们,不歧视、不嘲笑、不拒绝,不随意谈论他们残疾的状况与成因,给予他们礼貌的帮助,如果可能,为他们提供体面的工作。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关爱身边的每一个残疾人,平等地看待他们,用无声的行动帮助他们,用真诚的心灵祝福他们。让他们共享梦想成真的机会,绽放生命的华彩。(卢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