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公布了11则(由锦州银保监分局作出的)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锦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13号)显示,由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发放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锦州银保监分局对黑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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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锦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5号、6号、7号、8号、11号、12号)显示,由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发放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锦州银保监分局对责任人陈英、杨立志、李明、郭贵州、齐立军、赵宝良、陈志峰共7人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锦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10号)显示,由于遗失旧版金融许可证,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锦州银保监分局对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责任人崔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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