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对在“两纲”“两规划”实施过程中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100个集体、100名个人进行表彰,其中,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朱卓慧荣获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朱卓慧在民一庭工作期间,担任梧州中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合议庭成员及审判长。长期以来,她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实梧州中院党组关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先后被梧州市委、政府记个人三等功,被梧州市妇联、共青团授予“三八红旗手”“梧州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被梧州中院评为“全市模范法官”。

立足办案 注重谋划

2015年以来,她参与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300余件。办案过程中,她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带领民一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成立家事审判团队或合议庭,促进家事审判专业化。

另一方面,朱卓慧创新社会治理,指导全市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协同相关单位部门在弱势群体保护上形成合力,探索建设妇女儿童维权岗。目前,梧州市两级法院已创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1个、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1个,市级青少年维权岗3个、妇女儿童维权岗33个,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9个。

朱卓慧还把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把家事纠纷化解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成功范本,岑溪市人民法院所管辖的筋竹、南渡、糯垌和大隆四个法庭均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办公室,并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了对农村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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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卓慧(右)受赠锦旗

主动作为 精准普法

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过程中,她善于将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中和谐的理念融汇到家事纠纷案件的化解工作中,通过调解优先、庭前沟通、温情化解、跟踪回访的工作方法,用司法智慧帮助当事人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她充分利用法律服务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校园等契机,以座谈、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权益法治宣传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她多次积极主动到社区、到学校、到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生动浅显的语言进行法治宣讲,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朱桌慧在上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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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三庭

编辑:覃杰梅

审核:李晖萍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