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多名涉案人员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案人员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涉案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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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提升其家庭教育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的矫治和帮教,6月13日,浦城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会,组织涉案人员及其监护人参加,并邀请一位家庭教育指导师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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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会现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中对4名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责令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被监护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加强与被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并做好后续生活学习安排,确保被监护人能够全面健康成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浦城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督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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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教育督促令》发出后,法院将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形进行全程跟踪和反馈,确保督促令取得实效。若监护人仍不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法院将视情况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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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到场人员讲解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指导大家如何通过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帮助子女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习”,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首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和起点,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预防和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其端正生活态度。

供稿:刑 庭

编辑:徐帆丽

核稿:朱 丽

审批:林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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