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男子一杆钓起长江鲟,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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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男子一杆钓起长江鲟,遭了!

2022年5月27日,泸州市特兴派出所护渔巡逻队按照往常的路线,沿着龙溪河汇入长江河段巡逻时,民警刘洋发现江边一米多高的草丛里支棱出一根黑色钓鱼竿,当时雨下的特别大,民警刘洋朝着鱼竿方向大声警告:“不准钓鱼!”,此时巡逻队距离鱼竿处大至还有400多米,但是民警刘洋的声音极具震慑力,钓鱼的男子顺势就从另一侧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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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队赶至钓鱼点时,发现了插在土里的鱼竿还有一个黑色的渔包,此时巡逻队像往常一样开始没收渔具,当巡逻队员刘本成打开渔包时发现一块白布包裹着一条鱼,巡逻队员拆开白布后马上呼叫民警:“刘洋,你看这是啥子鱼?”只见白布内,一条体长梭形,向后渐细,短吻,口呈横裂的鱼出现在巡逻队面前,“这怕是长江鲟哦!?”在特兴派出所工作这么久,参与到护渔巡逻队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民警刘洋从未见过这种鱼,但在网上看到过,如果真是一条长江鲟,事情就不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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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氏鲟(又名:长江鲟)

民警刘洋马上拨通了农村农业局工作人员的电话,通过视频和照片,农促农业局工作人员确认这是一条达氏鲟(又名:长江鲟)。知道这是一条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后,巡逻队员小心翼翼地把鱼保护起来。

此时,雨越下越大,巡逻队和农村农业局联系好后决定先将这条长江鲟带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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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派出所,大伙找来一个大脚盆,在渔商那里借来充氧机,直到巡逻队带回一条长江鲟,大伙都不顾大雨,站在院坝内围着大脚盆打量起来。

特兴派出所所长王聪再次邀请农村农业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鉴定和体量后,决定尽快将这条45厘米长的长江鲟放归长江。13时许,护渔巡逻队员冒着大雨,在长江边将这条长江鲟放生,看着他摆动着鱼尾向长江游去,大家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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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所内的另一组人员正在紧急商讨,对于这种非法捕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人员必须尽快抓获归案,通过案发现场附近一处天网确认,嫌疑人是驾驶一辆摩托车前来垂钓,通过车牌号码警方很快掌握了嫌疑人身份,马某(男,泸州市龙马潭区人,63岁),通过办案民警梅欢口头传唤和政策宣讲,马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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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某交代,自己喜欢钓鱼,知道现在是禁钓期,也知道自己使用的是爆炸杆(非法禁钓物),想到今天下大雨,肯定没有警察来巡逻,就偷摸着到长江钓鱼,“没想到自己一杆下去就钓起来这样一个“怪物”!”马某交代到。

目前,马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自从长江十年禁渔以及泸州制定的《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后,龙马潭警方加强了沿江沿河等天然水域的护渔巡逻,再次奉劝各位热衷钓鱼的群众,遵守法规,保护水域生态与大家息息相关。

来源:平安龙马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