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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官方显示常州市先科电机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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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标识 6881867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环天行罚﹝2022﹞29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25

处罚内容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处罚机关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400014109840W

数据来源 常州市信用办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400MB0460488F

数据来源 地方报送(记者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