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哪吃?哪好玩?关注我们

当 前

区公安局正在开展

2022年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

1、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重点时段: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8时;中、高考考试期间。

2、

整治范围

城区居民区及周边商圈、广场、公园、夜市经营等公共场所,各类中小学校、党政机关、科研院校周边等重点区域。

3、

整治重点

(1)商业经营活动类噪声。如学校周边夜市经营活动扰民,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器材揽客扰民,商贸促销活动人员喧哗扰民等。

(2)公共场所活动类噪声。如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广场(坝坝)舞活动噪音扰民。

(3)其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社会生活噪声。

近期,公安机关将会同环保、市政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在学校周边(特别是考点周边)开展针对性噪声整治,强化日常管控和重点巡查。通过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多种措施开展整治,对不接受教育、不听劝阻、不纠正产生噪声污染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倡导:

高、中考就要到来,从即日起至6月14日请市民朋友不要制造噪声,停止在各大广场、大街小巷进行歌舞娱乐、坝坝舞等活动。期间全区公共广场商业促销等宣传活动不再审批,只为给广大考生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社会生活噪声和机动车噪声污染,为文明万州做出一份贡献。商业活动中不使用高音喇叭、器材揽客促销;收购废品不使用高音喇叭四处游走;操办红白喜事、生庆、开业、购车时不燃放烟花爆竹;健身娱乐主动降低音量;家装遵守作息时间;机动车在禁鸣区不鸣笛、在城区不鸣高音喇叭;不使用腰鼓队和安装扩音器材的机动车(摩托车)进行广告宣传;在广场、居民小区不用鞭抽打“陀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减噪防噪,需要每一位万州市民共同参与。社会生活噪声举报,请拨打110或各派出所报警电话。

来源:万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