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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25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了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期债券简称21胶州城投MTN001;,代码为102101021,发行总额10亿元,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92%,债券期限3年,付息日为2022年6月4日。

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洪玉,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等。青岛胶州城投由胶州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