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脉脉一则职言引发热议。一位自称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网友发帖,称其今年初通过校招入职小米公司,入职不满一个月时被转岗到其他部门,入职仅两个月就被通知因业务缩减而裁员。

事件一出,引发网友热议。在今年艰难的毕业季,不少企业毁约应届生事件频频曝出。

北航应届硕士自爆被小米裁员

前述网友还称,“小米公司因为自身业务和人员调整问题裁应届生,并非学生能力问题,而且不只我一个,影响十分恶劣。”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他自述小米HR的劝说话术,“应届生被裁不算什么,只是人生中的一个小挫折”。在他回应这是自己25年来遇见的最大挫折,很难接受时,该HR还继续“安慰”道:“以后还会遇到更大的挫折,希望早点走出来。”此等“轻描淡写”的语气引发网友集体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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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该应届生发布了被通知转岗及离职事件的详细记录。据其透露,小米公司HR在对其进行转岗和裁员通知时都明确表示,转岗及裁员是受公司人员及业务调整影响,不是他的个人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给该同学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走劳动仲裁,现在还在试用期,所以赔偿也很少;另一种是继续在岗一个月,这一个月可以去找新的工作,相当于给一个月工资赔偿。两种方案选择必须在这周日(4月24日)给出答复。”并称其他业务也有裁员,所以基本没有转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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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应届生表示,小米已经与其签订了三方协议并缴纳了2个月的社保,导致他已不具备应届生身份,无法继续参与校招。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解释,“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毕业生在尚未离校时尚不符合原劳动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中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质,故其与用人单位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议亦非劳动合同,而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学校见证下,签订关于将来订立劳动合同等相关事宜的预约合同,具备普通民事合同的性质。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此帖在脉脉发布后立即引发网友围观,一天内评论超过2000条。或许是受高关注度带来的压力影响,帖子疑似于4月27日被发布者删除,脉脉平台上已搜索不到该帖。

另据红星新闻报道,记者通过其同学联系到了这位北航应届生,对方表示已与小米公司签署离职协议,不便透露协议细节并婉拒了采访。

网友怒怼小米:“脸都不要了!”

“北航计算机硕士”“应届生”“小米”。985计算机硕士应届生竟被知名大厂裁员?这一问题显然刺痛了很多人,尤其是今年就业高压下仍在奔波的应届生们。

因此该帖一经发出,立刻在脉脉等平台中引发热议。帖子曝光2天内,脉脉平台上的热度高达1000多万。在该帖的评论区,不少网友怒怼小米此番裁员应届生的“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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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平台上,关于“如何看待网传小米裁员北航2022应届生?”这一提问,在短短一天内就有600+的回答,浏览量超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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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郭政分析,2022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很多企业都产生不同程度的营业收入及利润下滑,导致企业在“开源不利”的情形下被迫选择“节流”。首当其冲的即缩减人力成本,而时至初夏,正值大学生毕业季到来且违约成本低廉,故大学应届毕业生成为首批“受害者”,纷纷被企业毁约。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邢芝凡也认为,在法律性质上,用人单位违反三方协议的行为有别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该违约行为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约束。如果三方协议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以实际损失作为赔偿,依据相关企业单方面毁约的行为给应届生就业带来短期的就业困难。“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应届生进行了补偿,可以视为对自身违约责任的承担。”

刚入职即被辞,别让被违约的应届生自认倒霉

就在近两个月,多家知名企业被曝裁员应届生,这些企业毁约应届生事件在今年艰难的毕业季“一石激起千层浪”,应届生如何“平稳就业”引发网友热议。

2022年高校毕业生1076万,创历史新高,应届生身份是这些高校毕业生初入职场最有利的资源之一。一般情况下,初入社会的应届生如同“一张白纸”,实践经验相对匮乏,与有经验的成熟职场人相比多不具备竞争优势。考虑到这一情况,企业校招制定了不同于社招的招聘标准和录用要求,为应届生们划定了专门的应聘渠道,使得求职竞争过程更显公平。与此同时,对于校招途径入企的毕业生,企业多予以专门的发展通道和独立的培养体系,以保障他们的晋升和待遇。

当前,应届生的界定标准是毕业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大厂裁员、企业毁约可能导致步入职场不久的高校毕业生失去应届身份,他们将无法参加校招,只能通过社招渠道与经验更为丰富的“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他们的就业压力和就业难度将进一步增大。又是一年“史上最难毕业季”,这些被曝出的应届生被裁案例是对广大毕业生的提醒。

应届毕业生作为就业主体,首先要“擦亮双眼”、加强就业甄别,在正规渠道以合法手续找寻就业信息,对需提前交押金、收取培训费、承诺待遇高于市场水平的招聘信息要慎重对待;其次要合理预期、理性评估自身条件,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就业标准,千万不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再次要多做准备,不要以为签了合同就等于高枕无忧、提前实习就等于板上钉钉,即使找到了心仪工作也要适当关注市场上合适的其他就业机会,为自己增添一些保障;最后要敢于维权,在签署就业协议时多留意其中关于违约的条款,在企业违约后不能“自认倒霉”“吃了哑巴亏”,而应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求职竞争日益激烈,如何保障应届毕业生求职权益不仅仅是应届生要思考的问题,也是留给整个社会大环境的问题。高校要当好毕业生的“娘家人”,既通过就业信息推送、就业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打通毕业生“就业路”,也要通过提供法律援助、整合就业资源等方式为毕业生撑起“保护网”。同时,企业应恪守诚信,不应当违法单方毁约,需认识到即使赔偿1个月、3个月的工资,也难以弥补毕业生的损失。此外,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乱纪的公司企业严惩以待,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肃清各种不良现象和行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

来源 | 法治网、南方网

审校 | 睿智

终审 | 宋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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