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执行金额明确的金钱给付类案件,行为执行一向是执行中的难点,尤其是不可替代的行为执行,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探望权执行纠纷,孩子的主观能动性、监护人是否配合极大影响着案件的执行进程。近日,横山法院执行干警王玉岭成功将一起探望权执行纠纷以温情的方式化解,慰藉了一位母亲多年的相思之情。

本案原本是一起抚养费纠纷,被执行人郝某某系申请人王某某之女,因其未成年人身份,因此由其奶奶冯某某全权代理本案。郝某某认为王某某拖欠抚养费,但王某某辩称离婚时的调解协议并未提到自己要支付抚养费,因此自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经过法院调解,申请人王某某愿意一次性支付4000元抚养费,但自己必须每月探视郝某某四次,法定监护人郝某应当积极配合,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每当申请人欲前往探视女儿,郝某某的法定监护人郝某便屡次人为制造探视障碍,使得申请人母女不得相见,思女心切的申请人不得不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维护其作为母亲探视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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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玉岭立即联系被执行人郝某某之父郝某,先从法理角度告诉其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已经触犯了法律,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又从情理角度告诉郝某破裂的婚姻已经给孩子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切勿在探望权的“拉锯战”中继续伤害孩子,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请其配合申请人的探视。

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被执行人之父郝某终于同意申请人探望女儿。考虑到被执行人只有六岁的年纪,执行干警特意穿着便装带领申请人前往探视,申请人王某某为其女儿购买了衣服、玩具、水果等物品。

而当申请人想要抱抱多年未见的女儿时,孩子却不愿意让母亲接触,这是由于双方离婚时孩子不满一周岁,孩子已经不记得自己的母亲,申请人泪眼婆娑地表示她知道离婚给孩子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已经不奢求孩子能对她有多亲近,只要每个月能够见到孩子自己已经非常满足了,她对执行干警表达了由衷的感谢,案件至此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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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类探望权执行问题,横山法院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要手段,同时辅之以法律讲解,让监护人明白探视孩子不仅仅是对方的情感需要,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人的剥夺。希望所有离婚的父母,能够坚持以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切勿意气用事,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横山法院始终会坚持人性化执法,将司法关爱延伸到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守护好祖国的花朵!

供稿:横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