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一男子在湿垃圾桶里捡到大量肉,他还打算晾一晾就吃,这些肉究竟是哪来的?原来这些肉是熟食店的工作人员丢的,而且这些肉已经变质了!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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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段标称出自“水电工张师傅”的视频显示,有人在长寿路常德路路口一带的湿垃圾桶内捡到四五百斤肉,带回附近的工地后晾晒,准备食用。

据相关媒体报道, 这些肉来自当地的一家熟食店,是该店废弃的变质食材,万万没想到被人捡到并打算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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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店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0日起,该店员工陆续到店,开始准备复工复产;5月15日,店员对冰柜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部分食品已经或疑似变质。因为商场垃圾房还没开放,就把这些肉扔到了离店最近的路边垃圾桶,大概有40多只鸡、20多只鸭子、100斤猪肉。

5月21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发现相关舆情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常德路上的相关餐饮单位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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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5月15日,该店发现部分冰柜有跳闸问题,可能导致冰柜内肉品因贮藏温度达不到要求而变质。经门店自查,的确发现有肉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当天,该店决定将跳闸冰柜内的肉品丢弃,但因疫情封控原因,该店所在大厦的垃圾房没有开放,于是店员将肉丢在最近的垃圾桶内,并不知晓此后会被附近的工人捡回。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店已从工地工人处追回丢弃的肉品,并涂色、消毒,在储存的包装袋外贴上警示标语“变质食品 禁止食用”,暂存店内,等待垃圾车上门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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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退回相关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置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及时下架,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后丢弃,及时做好记录,或交由专门的无害化处理渠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