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教育局严格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要求,按照白银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白银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白教发展〔2021〕32号的精神,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外培训负担。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1.从2021年7月26日起全县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2.严禁学科类(含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培训,严禁提供超前超纲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3.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培训教师持证上岗,从事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关技能资格。严禁在职教师有偿校外补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

4.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课程教育和学科类线上培训,各类机构不得以学前班,幼儿衔接、思维训练斑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5.严禁无证无照机构开展培训活动,严禁有照无证的机构超范围经营。

6.县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预收费的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向社会公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与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且课时超过60课时的费用。

7.培训机构不得在各类媒体、公共场所和网络平台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广告。

8.所有培训机构必须配备专(兼)职安保及扫码测温人员,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且做好疫情常态化工作,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以上规范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举报电话:6130435 6130941

举报邮箱:598923723@QQ.com

靖远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

★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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