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宾怀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春节前至2021年3月,宾怀忠先后3次收受工程承建商以祝贺其升职、吊唁其岳父去世等名义所送现金2万元和1箱茅台酒。2021年10月,宾怀忠主动投案。2021年12月,宾怀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2.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负责人谭志辉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1月25日下午,谭志辉未经批准在年终总结会后,违规组织16名员工到某酒店聚餐,餐费共计2098.78元用公款报销。2022年4月,谭志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监委)

3.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公证处二级公证员钱鸿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8年7月,经时任湖里区公证处主任钱鸿涛审批同意,区公证处向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2.2万元,其中钱鸿涛本人领取5.8万元。对此,钱鸿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钱鸿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福建省纪委监委)

4.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原党工委书记赵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赵琴多次在春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期间,收受其管辖范围内大洼山村村委会原主任、大洼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超市购物卡等折合共计7300元。赵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赵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甘肃省纪委监委)

5.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卫生院原院长王军、工会主席张文革等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9月、2019年6月,经王军提议,台头镇卫生院以工会名义先后组织职工到河北保定白石山风景区、野三坡风景区旅游,两次行程均为两日,为在形式上符合相关规定,还伪造了一日游活动方案和参加人员名单,相关费用共计8300元用公款报销。王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文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天津市纪委监委)

6.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液化气公司原经理(法定代表人)刘守平公车私用、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至2020年,刘守平多次驾驶公车在区内办私事或带家人外出旅游。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没有相关接待公函等审批文件的情况下,经刘守平签字同意,该单位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共计1.8万余元。刘守平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行为。2021年9月,刘守平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