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各类重点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

公 告

为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力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5月20日开始,对进入全市各类重点公共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需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各类重点公共场所安排专人查验,请广大群众予以配合。

5月20日-5月26日为缓冲期,对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群众以告知提醒为主;5月27日开始进行规范查验,没有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各类重点公共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5月20日

来源:吕梁发布 助编: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