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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国祥带领调研组,深入永昌县、金川区各乡镇开展《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永昌县城关镇川西村、红山窑镇毛卜喇村、焦家庄镇梅家寺村、六坝镇下排村、朱王堡镇三沟村,金川区宁远堡镇龙景村、双湾镇九个井村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金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解。

赵国祥在座谈会上指出,要明确立法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和补充性功能,解决金昌市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的现实问题。要详细了解现行的涉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其他地区优秀案例,梳理出具有地方特色、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做法经验,为金昌市制定相关法规条文提供依据。要在立法中坚持系统观念、体现特色、问题导向、农民主体地位等原则,保障和促进“生态宜居”在乡村得到更好实现。人大要发挥主导作用,县、区人大及政府部门要积极参与立法活动,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选项、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密切联系基层,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整体合力。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统一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为推进法治金昌建设和金昌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