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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侯马市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收集危险废物案,给予违法行为人赵某(男,32岁,运城市闻喜人)治安拘留10日。

5月16日20时20分许,侯马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与交警民警联合在侯马市某村疫情检查站执勤工作中,查获一辆载有大量废旧电瓶的小型货车,经现场初步清点大小共计120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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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嫌疑人赵某(男,32岁,运城市闻喜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收集危废物品经营活动,遂将其移交食药大队进一步处理。违法行为人赵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赵某因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危废物品经营活动,被侯马市公安局食药大队治安拘留10日。

警方提示: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收集、贮存或处置不当,不仅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更可能直接危及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废旧电瓶等属于危险废物,处置不当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威胁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郭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