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伴导读

刚刚,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三湘风纪”发布消息:

醴陵市委原书记、现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胡湘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经湖南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娄底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深化,主动投案早已不是稀罕事。

湘伴君梳理发现,仅5月以来,就有湘潭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罗霄;韶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天元区委原书记周建光被通报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有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3922人,比上年增长3.8倍。

数据的背后,是持续高压反腐态势形成的强大震慑,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感召指明的正确出路。

从投案人员来看,既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也有国企等单位管理人员;既有在职干部,也有已经离岗、退休人员。

引人深思的是,许多“问题干部”在主动投案时,有两个高频词反复被提及——一个是“怕”,一个是“相信组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主动投案的永州市新田县委原书记唐军在忏悔中说,“自组织给我调整岗位以来,我的内心一直是惶恐不安和害怕的,全部如实地每一个细节一字不漏向组织交代了、坦白了之后,自己的心里反而坦然了。我真的是感恩组织,感恩组织曾经对我的培养,感恩组织这次给我投案自首的机会,也感恩组织对我家人的关照。”

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问题后实事求是给予宽大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也依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建议。

衡阳市蒸湘区委原书记周法清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投案是犯错误的干部最后自我救赎的机会,特别珍贵,如果这次机会不抓住的话,那就是灭顶之灾,最后走向牢狱深渊。”

最终,组织给予周法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解除了留置,这是近年来省纪委监委自办案件中,对被审查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后,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第一案

同样投案自首的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忏悔道,“党培养了我这么多年,我还是不想离开党组织,要主动投案,争取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鉴于艾方毅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组织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湘伴君注意到,近年来,接受警示教育之后的主动投案越来越常见,这得益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注意区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差异性,做到精准施策、对症下药,靶向精准、打中痛点,让教育对象思想上受警醒、灵魂上受触动,促使相关人员认清问题、主动投案。

此外,在每一轮的省委巡视中,强大震慑下,也有多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投案。

迷途仍有选择,相信组织,把自己彻底交给组织,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就是正道。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的叠加效应下,犯错误干部的唯一正确出路,就是怀着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认错悔过。

文|刘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