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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淮安市纪委监委消息:根据淮安市监委指定管辖,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刘锋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淮安市清江浦区监委监察调查。

刘锋简历

刘锋(又名刘峰),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江苏涟水人,本科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科员、事故股副股长、盐徐高速公路大队副大队长;

2010年6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教导员;

2011年9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交通治安秩序大队大队长;

2014年7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治安秩序大队大队长;

2017年9月至今,任淮安市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来源:德正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