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

头盔是个护身宝

骑行车辆要戴好

然而不规范佩戴

也就等于是没戴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5月4日17时许,博望区X008县道与横山路交叉口,一电动自行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部受轻微擦伤,两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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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人虽戴了安全头盔,但没有系好安全扣,导致头盔瞬间飞出,造成驾驶人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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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三轮车驾驶人王某因转弯未让直行,负该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唐某因驶入路口未提前减速,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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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用错=没戴

驾乘摩托、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一定要按照规定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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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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