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
头盔是个护身宝
骑行车辆要戴好
然而不规范佩戴
也就等于是没戴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5月4日17时许,博望区X008县道与横山路交叉口,一电动自行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部受轻微擦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人虽戴了安全头盔,但没有系好安全扣,导致头盔瞬间飞出,造成驾驶人头部受伤。
经核查,三轮车驾驶人王某因转弯未让直行,负该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唐某因驶入路口未提前减速,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用错=没戴
驾乘摩托、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一定要按照规定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马鞍山交警,博望印象综合整理发布。如遇到1、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2、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3、微信内容发现错误等情况,请第一时间私信“博望印象”或联系小编微信:bowangyinxiang0555,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博望区人记得分享出去
▍内容来源:博望印象(bowangqu0555)
▍图文编辑:印象博望(微信:bowangyinxiang0555)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