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迅速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县属企业落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2年2月、3月、4月)房租”政策。
截至4月底,全县免收房租361.97万元,惠及企业及承租户270余家,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 寿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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