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拎着一个塑料桶乘坐公交车,公交驾驶员询问桶内装着什么,同行男子竟谎称有炸弹。5月16日,太原公交三公司通报,该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处罚。

5月14日下午4时58分,一辆826路公交车在广立设备市场站停靠,一对夫妻上了车。看到女子手中拎着一个带着盖子的白色塑料桶,公交驾驶员张强便询问装着什么。还没等女乘客开口,同行男子便抢着说:“炸弹。”接着张强连续问了三次,男子均说是“炸弹”。女子见状赶紧解释:“师傅,他和你开玩笑了,不是炸弹。”没想到男子仍然说:“就是炸弹,你能咋?”

为了安全起见,张强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让车上的乘客下车,并疏散到了安全区域。随后那名男子开始辱骂张强,并且准备拎着塑料桶离开。张强马上起身制止,但两人强行离开了。

大约10分钟后,民警来到现场,通过询问得知那对拎着塑料桶的夫妻就住在附近,很快就找到了他们。确认桶内没有炸弹后,民警将两人带至派出所。经审讯,男子交代,他嫌公交驾驶员事多,询问桶内的物品,就谎称是炸弹。经教育后,男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民警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交三公司提醒广大乘客,出入公共场所时请遵守相关规定,切勿意气用事,赌气冲动,从而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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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太原晚报 记者 袁剑锋 通讯员 王玉

助编:徐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