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近日,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等7个集体和卢玉梅等11名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的文件获悉,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张翔获自治区高院专项嘉奖。

文件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党建带群建 推进工作向实走

张翔,现任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近年以来,张翔同志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党建成果转化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分管的党建工作年年有创新、年年出成绩,个人连续三年被钦北区委、区政府评为“公务员嘉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和钦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6月28日,钦北区法院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日常工作中,张翔始终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扎实地将各项工作向实推进。他积极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轮训班,还组织班子领导、党支部书记外出进行红色教育。同时,注重用丰富的司法活动创新组织生活,抓好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出了一批优秀主题党日、支部工作法、五好党支部等党建品牌。其中,该院第四党支部创设的“壮族党员引领特色司法,双语搭建民族和谐之桥”党建品牌被区高院作为全区法院党建先锋品牌重点培育对象,该院被定为全区法院“党旗引领·法耀八桂”党建品牌创建试点单位,并多次在各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还有其他一系列党建品牌被市中级法院、钦北区委表彰。

编辑 | 苏冬梅

审核 | 梁业盈

【2022年第1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