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三,抱金砖”是一句常见的俗语,其意思通常为,若找了一个比自己大三岁的女生,便是一种福气。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话,是因为多数女生本就比同龄的男生要成熟一些,若年纪再大一些,便会少了一丝小女生的任性,多了一份大女人的成熟,可以更好的照顾家庭与丈夫。
当丈夫在外受到委屈之后,自带“母性” 的女性便会及时送上拥抱,不断的安慰丈夫,给予他温暖,换句话说,部分年纪大的女性有时会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去照顾自己的丈夫。为此有不少已经成为母亲的女性,为了保证自己在百年之后,儿子也有人照顾,便倾向于寻找年纪比儿子大的儿媳,如50岁,李大哥的母亲,李母。
李大哥在长春有一套房,每个月的收入也有2000多,再加上他这人平时也不爱买什么东西,生活不成问题,再加上孩子们也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生活,不需要他操心,因此他便开始考虑起个人的问题。
他希望能找一个年纪比他小的女性,而李母则希望他找一个年纪大,可以照顾他。李母的做法也印证了一句话,“不管孩子多大,在母亲的心里永远是一个孩子”。李大哥是一个孝顺的人,知道母亲养自己不容易,便听从了母亲建议,与52岁的于大姐相亲。
于大姐的经历
于大姐是一个苦命的人,她的前夫是一个非常爱喝酒的人,一旦喝醉了酒,便会对其进行家暴,于大姐过得苦不堪言。不光如此,前夫也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也不固定,无法给于大姐与孩子经济上的支撑,甚至还会伸手问于大姐要钱。
看着嗷嗷待哺的孩子,于大姐只能擦干眼泪,扛起了这个家,她靠着四处打零工,勉强度日,她本以为她的付出可以感动丈夫,俩人一起撑起这个家,谁知丈夫依旧是老样子。都说“再坚强的女人,也有脆弱的一面,希望有人依靠”,于大姐就是这样的人,但显然,丈夫不是这样的人,这也让于大姐的内心越发的崩溃。
不过为了孩子,她并未与丈夫离婚,只能咬着牙,苦苦的维持着这段婚姻,直到她发现丈夫背叛了她,后在得知丈夫给这个女人花了不少钱的时候,她彻底崩溃了,“丈夫哪里是没有钱,只是不愿意花在自己身上而已”,于是对丈夫彻底失望的她,选择了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而且家暴是一种违法行为,若是遭受到了家暴可以选择报警,若是要与伴侣离婚,则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今孩子也大了,于大姐便也想找个伴,不过因为前夫给她的心理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因此她坚决不会找与前夫相似的人。她的要求是,不喝酒不抽烟,而且人也要老实,肯与她好好的过日子。于是红娘便按照于大姐的要求,找到了李大哥,那么这一对,条件都符合双方要求的人能相亲成功吗?
耿直的于大姐与主动的李大哥
在见到于大姐的第一眼,李大哥便被其吸引,虽然李大姐52岁,但是因为心态好且注重打扮的缘故,看起来也比较年轻,因此李大哥对于大姐也颇为主动,让于大姐一时无法招架。不过她毕竟还是很快调整了好了状态,与李大哥进行沟通。
而在面对夫妻生活这一问题的时候,于大姐也不想瞒着李大哥,便直接的表示,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与异性有过接触了,也不知道是否可以适应婚后的夫妻生活。看到如此耿直的于大姐,李大哥心中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为了让于大姐放心,李大哥也表示,他不在乎这方面的问题,只是想找一个知冷知热的人,两个人一起携手走过人生的后半程。看到李大哥如此的为自己着想,于大姐心中也升起了感动,于是她又提出了要爱干净、不能养宠物等要求。李大哥也一一答应,看得出来,他是真心想与于大姐在一起的。
于大姐心中升起了一丝暖意,她感受到了被人肯定、支持的快乐,于是她便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有社保吗?”因为前夫对于她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因此她能够深刻的体会到有一个保障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同时她也害怕自己老了,无法再工作赚钱的时候,生活得不到保障,于是便早已买好了社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于大姐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时候,有权要求她的孩子给赡养费,而她买社保,多给自己准备一份保障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李大哥在听后之后,面露难色,表示自己并未买社保,一听此话,于大姐便拒绝了李大哥,她不想再过没有保障的日子了,两个人的相亲也以失败告终。
其实于大姐是一个清醒的人,她与李大哥的年纪也大了,日后也逐渐的不能赚钱,到时候若他们两个人都没有保障,以后又该如何的生活下去呢?或许对于一些人来说,爱情胜过一切,但是要真正过日子的话,经济条件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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