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6日讯“喂,110吗?煤矿厂发生暴乱了!”近日,德州市公安局齐河县公安分局马集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多名民警立即前往调查。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煤矿内并无人员聚集,在找到报警人时,看到他们正在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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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刘某为临沂市平邑县人,因疫情需要,煤矿厂实行人员管控。刘某醉酒后思乡心切,不满防控秩序,并想借报假警来达到外出的目的,这才有了这起“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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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随后,齐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