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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电动车用户都很关心,超标车过渡期截止后的相关政策。我们以广东中山这个案例分析,作为行业首个完成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的城市,广东中山市已经全面严禁超标电动车上路!

作为新国标实施后首个迎来过渡期结束的城市,广东中山市在整治超标车上路,和鼓励市民换购新国标电动车方面,给全国治理超标电动车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值得其他城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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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商家:电动车销售企业必须与消费者签订承诺书,卖方承诺做好“一告知”,买方承诺已知晓所购车辆的属性、电动自行车上牌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等必要内容。对在用的违标电动车购置更新蓄电池时,销售企业也要落实告知责任。

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请认准3C认证,符合新国标并且登记上牌的才能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的,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依法暂扣车辆,并罚款200元,记12分;

◆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的,罚款1000元,拘留15天。

值得注意的事,为了鼓励市民换购合格的电动车,广东中山针对违标电动车实行了以旧换新的政策,发动厂家、商家、群众三方合力,更好地推进以旧换新。另外,中山当地还鼓励商家推出套餐活动,例如买车送头盔、送保险等。并且广东中山市大力推广带牌销售,也将很好的促进国标电动车的换购热潮来临!

此外,针对电动车商家仍在销售库存违标车的情况,交警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陆续开展了检查、整治行动,从源头开始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因此,超标车电动车过渡期截止不能上路,更加不要在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