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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2年5月2日、5月10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依法对两起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郑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郑某某为博取他人注意,于2022年4月23日故意编造唐山市路北区某小区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正在封楼的虚假信息,并在各自的微信群内进行传播。该虚假信息经传播后造成唐山市民严重恐慌,并出现大量人员抢购物资、交通拥堵等情况,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请广大居民严格执行防疫相关政策要求,坚定信心,慎终如始,做到不传谣、不信谣,要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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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城周边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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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被批捕!因编造、传播路北某小区有阳性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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