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人可能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着很大的感触,因为不可否认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国家农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新农村发展下,“承包制”可能会被全面取消掉,而且可能还会被新的举措取代。新举措已经在100多处实行,对于这个举措,农民是喜忧参半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其中,所有权是归于村集体,经营权是归于各个农户。也就是说,农民是生产者,也是土地的经营者。这个制度自从诞生后,调动了各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国家的农业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也使得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好。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发展潮流,每个事物的发展都有符合的时代特征。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有点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潮流,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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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城市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很多人逐渐进入城市去寻找新的生存之路。农民不再只依赖于土地进行谋生路,去到城市打工等等,导致农村地区的人口,尤其是年轻的劳动力流失严重。土地耕种需要很大的劳动力,年轻劳动力流失,农村很多土地就会无人耕种,这时国家的土地资源就会被严重浪费,影响着国家农业的发展。而且还有一些地区占用珍贵的土地资源来大力发展工业,使得国内的土地利用率下降。时代发展的需求,使得国家不得不做出调整,继续促进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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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的土地承包制度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有些落后的情况下,国家对土地制度做出了一定的调整,推出了一项新的政策—土地的有偿承包制。也就是农民可以把闲置的土地承包出去,可以承包给政府等。毕竟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农民出去务工,农村的土地会被搁置,国家实行新举措就是为了让农民把那些不再耕种的闲置的土地承包出去,一方面可以保障农民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地方的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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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民将土地承包给政府,政府会按照农民的土地面积给予一次性的补偿金,以及长期性的福利补偿。对待新举措,农民们的反应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对于那些已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来说,尤其是年纪比较大的农村居民来说,可以得到福利也是很不错的。当然也有很多农民不愿意将土地承包出去,这项举措是按照农民的自愿原则来进行的。

对于将土地承包出去的补偿问题,国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所谓的安置补助费,就是农民将手中的土地承包给集体或者当地政府的话,会按照当地政策获得一笔补助费用。所谓土地补偿费,也就是土地承包出去所获得的费用。耕地类型的不同补助标准也会有一定的差异,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方面也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按当地的标准进行决定。而所谓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指如果土地上有青苗,会按照实际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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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行这项新举措,会给农民带来很多的好处。首先在收入方面,肯定是多了一笔现金收入,可以将土地承包出去获得的补偿用来补贴家用。其次就是可以推动农村的产业升级,对于那些不想出去城市,想要在农村发展的农民来说,从政府手中承包一些土地来实现规模化生产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可见,新推出的土地制度是较符合现代时代发展潮流的,也是符合农民和国家的发展需求的。

结语

总之,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国家推出的全新的有偿承包土地制度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利益,以及促进农村地区的逐步转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