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纪委 泸州市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泸州市龙马潭区原国土资源分局石洞中心所时任所长谢缨违规安排职工参与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9月,龙马潭区原石洞镇花博园村“两委”组织村社干部到北京香山公园、圆明园等景点旅游(另案处理),邀请龙马潭区原国土资源分局石洞中心所干部职工一同前往,经谢缨同意,该所2名职工、2名职工家属参与了此次旅游活动,并产生交通费、食宿费、景点门票等费用共计4780元,均由花博园村承担。2021年12月,谢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产生的费用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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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工商所所长赵红兵套取工会经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6年12月,经赵红兵同意,该所在未实际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下,采取虚开餐饮发票、虚造租车合同等方式套取工会经费,按530元/人的标准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7950元。2021年12月,赵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清退。

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长林波、校党委委员杨超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经林波(另案处理)、杨超同意,该校以“准员工”主题班会设计大赛奖励费、教师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奖金、补贴共计1.875万元。2022年1月,杨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补贴已清退。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

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遏制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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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廉洁泸州

编辑 | 小妍